法律知识

浙江拟规定可取消虐待子女父母监护资格

2012-12-19 08: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妇幼保护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妇幼保护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说到对未成人的保护,今年最让人痛心疾首的莫过于婷婷事件:年仅6岁的贵州毕节市小女孩婷婷,长年饱受父母铁丝抽打,甚至被父母用烧红的火钳烙屁股、嘴唇。浙江拟出台法规,若父母虐待未成年人,亲属、主管部门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今天,《浙江省未成

  说到对未成人的保护,今年最让人痛心疾首的莫过于“婷婷事件”:年仅6岁的贵州毕节市小女孩婷婷,长年饱受父母铁丝抽打,甚至被父母用烧红的火钳烙屁股、嘴唇。浙江拟出台法规,若父母虐待未成年人,亲属、主管部门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今天,《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遗弃、虐待、强迫结婚及其他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未成年人或者其近亲属、主管部门、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的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等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与此同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照管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各类服务机构及其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照管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各类服务机构及其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应当平等对待;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忽视、歧视。学校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妇幼保护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68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妇幼保护法律师团,我在妇幼保护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