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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获刑一年半!五年后还能再教书?

2018-12-2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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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段时间,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发生教师针扎幼童的情况,引起了不少父母的愤怒,同时也引起了众人对幼儿教育的担忧。今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涉嫌虐童的刘某以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宣判,同时要求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那么刘某的教师资格证还有用吗?五年后刘某还能继续任教吗?

  在2017年11月间,北京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小二班的4名幼童被老师刘某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导致幼童身上出现了多个针眼,后经过检查幼童所受损伤均不构成轻微伤,虐童教师刘某被依法查获归案。今日,虐童老师刘某经审理以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这样的处罚合理吗?另外,法院还对其作出了就业限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或保释后五年内从事幼师等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那么如果五年过去了,刘某还能继续任教教书吗?为什么不直接取消教师资格呢?

  根据刑法260条的第一款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照料职责的人虐待需要看护、监护、照料的人,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红黄蓝幼儿园的教师刘某本来的职责就是教育、看管、保护、照顾在幼儿园学习的幼童,但是却利用自己教师的身份扎针虐待多名幼童,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和操守,情节恶劣,其行为损害了孩子弱小的心灵和身体健康,已构成了虐待看护人罪。

  另一方面,根据刑法37条的规定,为了防止在犯罪,对于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法院根据犯罪情况、性质、情节等对犯罪人适用从业禁止,期限一般是三至五年。所谓为人师表,老师是一份神圣的职业,刘某违背教师的职业要求,对需看护、照顾的幼童扎针虐待,若刑罚后不对其进行从业限制,可能还会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因此法院判处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或保释后五年内从事幼师等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同时,根据我国教师法第14条的规定,对于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老师,若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其教师资格则丧失。刘某因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失去了属于老师的“师德”,属于取消教师资格的情况,因此在通过5年从业禁止的限制后,仍不得继续任教教育方面的工作。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一名民族兴旺发展的希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造成伤害。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是需要孩子得到照顾和保护,学习到相应的知识的,而不是被老师借教育之名进行虐待。红黄蓝虐童者虽然得到惩罚,但是留给孩子的伤害却难以磨平,因此希望教育部门严查、处理和监督幼儿教育存在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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