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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网”犯罪在激增

2012-12-19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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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省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读者致电本报称,现在未成年人因网犯罪的案件增多,应引起社会的特别关注。从法院判决的案件来看,现在因网络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在激增。合肥一位法官也大声疾呼:学校、家庭、社会积极行动起

  我省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读者致电本报称,现在未成年人因“网”犯罪的案件增多,应引起社会的特别关注。

  “从法院判决的案件来看,现在因网络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在激增。”合肥一位法官也大声疾呼:“学校、家庭、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

  而身为犯罪少年的母亲,董女士以自身孩子的亲身经历接受本报采访。

  网络诱发犯罪的类型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华琳将网络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分为了几类:

  过度沉迷型:一些痴迷网络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费,但又抵挡不住网络游戏的诱惑,容易走上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道路。

  盲目模仿型:网络游戏多带色情、搏杀、武斗等情节,使一些痴迷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大受影响,甚至效仿。

  网吧犯罪型:一些长期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熟悉网吧环境和人员情况,认为有机可乘,易选择网吧作为作案地点进行盗窃、抢劫,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犯罪对象。

  利用虚拟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喜欢上网聊天,甚至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交往,有的人利用未成年人容易轻信他人的弱点构筑陷阱,让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当听到判决,99%的未成年人都不能接受。”陈华琳说,很多少年犯在接受法律制裁的那一刻,都痛哭流涕、后悔不已,说自己最对不起的是父母。

  需警惕手机色情网站

  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几乎每个人的手机都能够上网,但是对于一些拥有手机的未成年人来说,手机上网对他们的坏处是大于好处的。陈华琳法官表示,手机黄色网站的引诱,正在一步一步侵蚀着未成年人的成长空间,而且对于未成年人的危害特别大。

  “未成年人用手机上网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这类犯罪案件肯定要增多。其实这种行为只要从源头上制止了,加大力度整治,是很容易控制的。”

  记者对话少年犯母亲

  去年年底,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少审庭审理了一起17岁少年,沉迷于网络后为了在现实中寻求刺激,竟拿刀去抢劫的案子。记者辗转找到了被告人的母亲,对于如何教育未成年人以减少其犯罪几率,这位母亲有自己的见解。

  记者:你感觉你儿子犯的这个罪责任在谁?

  母亲:由于我和他爸离婚了,在儿子8岁的时候就我一个人带他。当时没有经济来源,我要出去工作,没有人和他沟通一些生活和学习上的烦恼,造成了他孤僻的性格。所以今天儿子会犯错,家庭有责任,我有责任。[page]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父母的作用太重要了。这孩子太缺少父爱了,而我本身的文化水平又有限。这也是孩子犯错的原因。

  记者:孩子沉迷网络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你是怎么看待网络的?

  母亲:上高中的时候,他很想上网,其实他是想找精神依托。

  记者:对于孩子的孤僻性格,你以后会怎么做?

  母亲:在孩子未来的生活中,我会多和他沟通,会让他感知家的温馨,慢慢地把他教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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