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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网络治理问题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27 01:13
导读: 当前网络威胁日趋严峻和多元化,使很多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感到力有不逮,纷纷呼吁加强相关国际合作,协力应对。

  信息网络自诞生以来,深刻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除带给人们以经济、便捷与高效之外,也不时展示出其负面威力。网络犯罪、毒害信息、黑客活动等频频登上报头刊尾。如何管好、用好网络空间,业已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环顾全球,信息网络领域尚无成型、公认的国际规则,各国在这里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个别国家在发展网络战能力上一马当先,不仅成立专门的网络司令部,号称“如果你黑掉我的网络,我就向你的烟囱里发导弹”,还秉持过时的同盟观,竭力将军事同盟关系延伸到网络空间,诱发其他国家接踵跟进,网络军备竞赛初露端倪。与此相对的是,网络威胁日趋严峻和多元化,使很多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感到力有不逮,纷纷呼吁加强相关国际合作,协力应对。

  应此共同呼声,中国、俄罗斯等国不久前在第66届联大共同推出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为亟待解决的全球网络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基础性合作文件,相关努力正当其时,相关内容令人振奋。笔者管窥所见,“准则”之所以得到国际社会热议,基于其以下四个看点:

  高举和平旗帜。近代以降,人类历经战乱无数,生灵涂炭,千辛万苦才迎来和平。信息社会里,人类绝不能让历史上“战争先行”的悲剧在网络空间重演。“准则”强调不得利用网络空间实施敌对行动、侵略行径或其他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活动,不得扩散信息武器及相关技术,以和平方式解决相关争端等。各国若循此道,信息安全可期,网络和平可期。

  尊重各国主权。网络空间不可能脱离现实世界而独立存在,网络治理也不可能脱离国际关系主体主权国家而有效实施。当前,世界各国都在以符合本国国情的方式开展网络治理,进一步说明网络空间并非国家主权范畴之外的所谓“全球公域”。各国在主权范围内依法“管网”,自由与秩序相平衡的法治原则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则是:信息既要自由流动也要安全流动,网络使用者既享有法定权益也负有法定责任。“准则”强调《联合国宪章》原则与宗旨、尊重各国历史文化多样性、重申网络治理权属于各国,符合国际政治现实,容易引起各国共鸣。

  力推国际合作。同舟共济、合作共赢是当今天下大势。网络互联互通的物理特性,决定了没有一国能在网络空间独力应对、独善其身;信息跨国流动等自然现状,决定了各国必须密切合作,推进国际网络治理。“准则”呼吁加强网络治理的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主张各国携手打击网络犯罪、震慑国际黑客等皆人心所向。

  倡导公平发展。信息技术越是迅猛发展,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越是扩大。“准则”要求国际社会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及参与国际网络治理的能力,使其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世界潮流中,也能享受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发展红利,真正实现公平和普遍发展。如此利好内容,自然会得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

  网络空间本身是中性的,并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如何使用它、规范它。笔者以为,如果各方能正视网络发展现实,以“准则”为基础并不断加以完善,逐步实现网络空间的国际有效治理,相信将使网络空间更好地服务于全人类的共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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