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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家非法网络公关网站关闭

2012-12-27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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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闭网站容易,是因为网站上留下了明显的记录和证据;而其他形式在整治上则存在溯源难、取证难、成本高、技术手段达不到等诸多难点。

  近日,国家对于打击非法网络公关频出“重拳”:从四部委联合整治行动,到全国100多家网站发出争创“文明网站”的倡议;从全国范围内关停55家非法网络公关网站,到鲁花公关策划总监网络恶意攻击金龙鱼被捕,“网络整风”赢得网民叫好声一片。

  经有关部门调查,这55家网站,有借刊载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所谓维权类网站,有声称代理删除负面帖文的“删帖公司”,有从事“网络炒作”的所谓“网络推手”。

  关了网站以后,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能就此铲除吗?有网民对此并不乐观。搜狐网民认为,不能只是关闭网站了事,后续的行动要跟上,还应该在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严惩关键责任人。

  然而,类似这55家网站如此从事非法网络公关只是这一行业中的“小儿科”。在广州长期从事网络公关的刘先生说,搞网站的只是“小鱼小虾”,这些人没有行业或人脉渠道,只能在网站上招揽业务。真正的网络公关是依托某些公关公司来做的,这些公司才是“大鳄”,它的客户资源积累和水军招募更多的是通过圈内人际渠道。而这种传播的隐蔽性非常大,很难抓到幕后主使的“网络公关公司”。

  专家分析,关闭网站容易,是因为网站上留下了明显的记录和证据;而其他形式在整治上则存在溯源难、取证难、成本高、技术手段达不到等诸多难点。

  上海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博士王蔚表示,标准不够细化导致界定合法和非法的界限模糊,不利于长久开展打击行动。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学院院长李幸说,如果这些关停的违法网站把服务器设到海外,关都关不住,风头避过之后,很快就可以死灰复燃。互联网监管就目前的技术手段还没有办法控制。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丽认为,一方面,政府层面还需加强法制法规的建设,细化区分标准,并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和普通网民也应该重视自身的责任。

  专家指出,从长期看,互联网的基础一定是法治和自律的结合,一定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私营机构以及广大网民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因此,网络监管部门应科学甄别众多网站的类型,通过细化标准进行区别管理;相关部门还应积极通过立法和教育,尽快规范和引导网络民意的表达形式和途径,实现全社会网络舆论空间的持续增长和网络舆论内容的日趋真实客观。(记者:郑天虹 马晓澄 曹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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