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1-07 09:48
导读: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2008-11-1116:21:00省经贸委审批事项: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主办机构:广东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5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8-9条,《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省政府令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2008-11-11 16:21:00 省经贸委

  审批事项: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主办机构:广东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5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8-9条,《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省政府令第106号),《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原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原电力部《关于颁发〈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电政法〔1997〕283号)第6条,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0〕810号)。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章程;

  2.具有能满足该地区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

  3.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和技术手段;

  4.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门技术与业务人员、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5.具有与该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电力发展规划;

  6.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流程:

  1?省内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企业提出申请,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加具意见→省经贸委审批→颁发《供电营业许可证》。

  2?跨省区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企业提出申请,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加具意见→省经贸委审核→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供电营业许可证》。

  申报材料:

  (一)设立供电营业区,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①企业何时设立和演变情况;②供电营业区面积及演变过程;③企业直属的发电厂及其容量;④营业区内其他发电厂及其上网送电情况;⑤外购电变化情况;⑥企业性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数量、主要技术业务人员资格;⑦注册资本证明文件;⑧售电价格及其依据;⑨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基础设施、工机具、计量、试验、调度、通讯及交通运输装备;⑩技术业务的规章制度。

  2.供电营业区状况:①对交叉供电的状况及处理意见;②对无电地区供电的意见;③电网结线图和规划图;④供电营业区平面图;⑤外购(送)电协议文本;⑥供电营业区划分双边达成的协议和意见;⑦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⑧电源容量及分布、供电网络及负荷分布图;⑨电源与电力网的改造与发展规划。

  (二)变更供电营业区,应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的项目、理由及有关证明文件;

  2.与相邻供电企业就供电营业区变更所达成的协议或意见;[page]

  3.供电营业区变动的地理平面图。

  办结时限:省经贸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无

  咨询电话:020—83135987

  投诉电话:020—83344281

  受理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电力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206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电力法律师团,我在电力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电力法问题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