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到办证厅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主管局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所需的证件(以下资料可为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原件留存本公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本公司印章。
㈠外商投资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生产、经营场地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中方法人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方资信证明
6.外经委批准证书
7.企业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㈡外商独资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外经委批准证书
3.公司章程
4.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㈢外国企业常驻机构
1.常驻代表机构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首席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㈣分支机构
1.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所属总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page]
5.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变更税务登记: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回旧税务登记证,提交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四、领取税务登记表和办理税务登记地点:
(一)各区、县(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1、港口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具体地址:东兴大道凯乐园路口
咨询电话:2824014 2826991
2、防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具体地址:防城区防城镇防北路81号
咨询电话:3270027 6185588
3、上思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具体地址:上思县思阳镇西华路119号
咨询电话:8518163 8525360 8512797
4、东兴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具体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
咨询电话:7685132
(二)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
具体地址:兴港大道(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内)目前只暂受理税务登记表,待市行政审批大厅与我局网络共享后即可出证。
咨询电话:2881248
五、办事程序:
填写登记表 向办税服务厅申请 交工本费领取税务登记证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税务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