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2020-11-22 19: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财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财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我国从事工商经营活动必须要办理三种证件,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过目前我国已经将三种证件合一了,即所谓三证合一。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6、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二、三证合一的发展方式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当前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改革,除大力减少前置审批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面向质监、税务、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等各级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资源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跨平台、跨应用、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条件。

  行政审批权力应当与注册登记事务分离。行政审批权力通过法律规定由行政部门承担,而登记注册事务则可以由事业单位承担。第一,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是由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决定的。第二,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

  三、税务登记证的相关规定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597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