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因为前一任办税人员的问题,导致我接手时,税务局的专管员告诉我,我们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件已作废,不能再用了,书上说逾期要罚款的?我们公司是在上海的,我是新手,不懂该如何处理?请各位高手指点!还有税务登记证一般都是年末检的吗?那就是说2006年的税务登记证我们没有进行年检,(如果2006年进行年检的话,年检过后的税务登记证上的日期是不是2006年某月某日?)那现在已经2007年了,该怎么办啊?
专家回答:
对的,根据税收征管法和税务登记办法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按期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审核,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的,但是税务登记证件的年审不是在年末,一般在年中开始,年末结束。
现在既然都过期了,去补办理审核,交点罚款就可以,不会因为税务登记证件不年审就会被作废的,因为2006年比较特殊,是换发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国税和地税合办一本的,所以我估计那专管员说你的税务登记证件作废就是这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