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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问题

2012-12-27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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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题内容:我是新手,我想请教一下,就是增票本月开出的,结果发现错了,是不是本月作废就可以了,不用到国税那边去询问!如果是跨月发现错的,是不是要到国税申请,才能开负数冲减。答复: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

  问题内容:我是新手,我想请教一下,就是增票本月开出的,结果发现错了,是不是本月作废就可以了,不用到国税那边去询问!如果是跨月发现错的,是不是要到国税申请,才能开负数冲减。

  答复: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帐;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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