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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2018-06-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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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收到的增值税专票是可以用来抵扣税费,它还需要上交税局等,必须要好好保管。但是有些财务人员比较粗心,并没有将自己收到的增值税专票给保管好,反而不小心弄丢了它们。那么,增值税专票丢失了怎么处理?与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

  在平常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知道,如果我们是个体经营者或者是其他经营的方式是要按时缴纳相关的税费的。而且缴纳税费后是要开具相关发票的,其中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专票丢失了怎么处理?与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

  一、增值税专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纳税人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具体处理分为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形。

  1、发票开出未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

  (5)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处理:纳税人在认证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2、发票开出已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一般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处理: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

  (5)丢失全联次处理:纳税人已认证,但丢失发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作为记账凭证。

  二、增值税票开错处理办法

  1、当月发现:如果在开票的当月发现,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做取消认证处理,然后退回你企业,你企业在开票系统内将该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注意未取消认证开票系统内不允许作废发票。

  2、次月发现

  (1)如果开票的次月发现必须开具负数发票。

  (2)如果购货方尚未入帐可以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附在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

  (3)如果购货方已经入帐,就需要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交给你企业,你企业根据证明单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连同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起交给购货方。

  增值税专票丢失了怎么处理?增值税专票丢失了之后可以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补救,虽然增值税专票是有方法进行补救,但补救起来也是非常的麻烦。建议在收到了增值税专票之后,就要好好的将增值税专票给保管起来避免丢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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