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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2020-11-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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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教育经费也是比较常见的一项经费,它主要是在工资里提取的一部分资金来用于教育学习的,能够学习到更加先进的技术,也能够提高文化水平知识。那么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一、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你企业属于一般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如果属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但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应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即企业当年提取并且实际使用了的才可在税前扣除,扣除上限为企业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5%;企业虽在当年按规定提取,但未实际使用的教育经费不得税前扣除。对于你公司2006年以前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累计余额,根据上述规定,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必进行纳税调整。

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二、教育经费扣除限额的注意事项

  1、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必须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2、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在工资薪金总额2.5%以内。如果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时,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账面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递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虽然规定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但同时也规定了超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实质上允许税前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只不过在扣除时间上递延到以后各期。

  三、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2.5-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2.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中开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应该按照真实发生的原则,并且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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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目前,上述“三险一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付,因此对于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实际缴付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简而言之,个人在取得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时,其收入额中就不需包含单位缴付的部分,而个人从当月工资中缴付的个人缴费部分,则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如某人单位和个人各按规定缴付基本养老保险560元、320元,11月实发工资4000元(不含单位缴付的基本养老560元),则扣除后的收入为368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允许免税和税前扣除的“三险一金”是有规定标准的,对于超过标准缴付的部分,需并入职工的当月工资薪金中合并纳税。一方面,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纳税申报时,对单位缴存的“三险一金”,如果计入了工资单发放总额,就可以在规定比例和标准范围内扣除;但企业通常的简便做法是,直接不将该部分计入工资单发放总额,因此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也不能再次重复扣除。   另一方面,对于扣除标准,“三险”的规定是其缴费基数为员工上月工资总额,缴费比率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4%(非深户13%)、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而住房公积金的扣除标准则相对复杂,其缴费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该平均工资不能超过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比例则为该基数的12%,即上述3倍、12%的两个标准都不能超过。如我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为15654.8元,某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20000元,缴存比例为15%,则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0000×15%=3000元,缴存基数与扣缴比例均超过标准,则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为15654.8×12%=1878.6元。而若缴存比例为10%,则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0000×10%=2000元,但其缴存基数超过了规定标准,故可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为15654.8×10%=156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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