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单位有一块土地,原是政府划拨过来的用于建职工宿舍,现因改变了该土地的用途,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也需要补缴契税?
答:吉地税发[2008]38号文件规定:对于因改变土地用途而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应当补征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提示:由于改变了土地用途,您应该按照补缴土地出让金的5%补缴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