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在某商场一楼买了一块带产权的商铺,出租给别人经营化妆品,这块场地没有棚,有自己装修时用板子搭的墙面,应算是铺面出租还是房屋出租?如何征收房产税?
答:吉地税发[2006]42号文件规定:对商(市)场或其他纳税人将部分房屋整间出租,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未构成房屋的柜台、铺面、场地等出租的,仍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
提示:对您这种应属未构成房屋的铺面,是否属于房屋,请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判定,所谓“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是指你用于经营的房屋(不属于出租情况下)要按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