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一般可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若受托方没有同类价格,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在检查中,主要检查方法是:
1.对照税法规定,检查企业的委托加工业务是否属于化自营生产经销为委托加工,逃避有关纳税义务;
2.审查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工业性劳务收入”明细账,核实加工费收入;检查“来料备查簿”,核实加工产品实际耗用材料成本。注意未使用的材料成本必须扣除;
3.根据委托加工合同,计算分析耗用材料成本是否合理,有无水分;计算出组成计税价格和消费税额并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金额核对,有无少缴欠税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