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27 02:31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税收政策和征税办法由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754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财税法问题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