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人在某网站讨论版爆料“南京购房个税补贴惊现漏洞”,称已经有人利用这个漏洞,“搞”到7万多元购房补贴。对此,政府相关部门认为购房个税补贴政策的确存在磋商之处。
网友:卖房再买房“赚”补贴
“有朋友搞了7万多元,但是涉及隐私,不能透露姓名。”这名网友所说的“漏洞”涉及到二手房买卖的个税政策:一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南京20条楼市政策,其中“对个人转让2年以上住房取得的所得,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返还40%”;二是国家的政策,其中“个人出售唯一住房所缴个税,1年内再次购买住房将可以按售价比例退还或减免个税”。
该网友说,比如刘先生2005年通过继承获得一套房子,今年2月份,他按照9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售出,选择按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是继承房,差额为90万元,按照20%计算,个税是18万元。按照政策,刘先生可获得7.2万元(18万元×40%)的个税购房补贴,只要缴10.8万元个税。一年之内,刘先生又花80万元购买一套房,按照“个人出售唯一住房所缴个税,1年内再次购买住房将可以按售价比例退还或减免个税”的规定,刘先生可拿到地税部门18万元的全额退税。“之前获取的7.2万元的个税购房补贴,并没有被政府部门收回”。
说法:这种方式确实行得通
“只要符合条件的,该退还的就退还。”地税12366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唯一一套住房出售,满5年的话,个税可以免缴,不存在退还个税40%的房补问题,不满5年的,可能会存在这个问题。但个税该缴多少,房主就要缴纳多少,退还40%是财政部门的事。
华侨路产权交易中心财政契税窗口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个税返还40%的部分是通过财政拨款来补贴的,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拿到补贴。
不过,南京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即使真有市民拿到了7万多元的补贴,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在唯一一套住房出售的基础上,他还要有再次买房的需求,才能全额退还个税。如果不买房的话,自然就不会出现“赚补贴”的情况了,“在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中,差价一般不会这么大,7万多元的补贴还是特例,不具有普遍性。”比方说,某市民出售了唯一一套住房,差额为10万元,按照20%的差额缴纳个税是2万元,退还40%为8000元,要想拿到之前缴纳的2万元个税,他必须再次买房,况且正常二手房的差额部分也不像遗产继承房产的那么多。
[page]房产局人士还表示,南京市去年底出台的各项针对房地产的优惠政策,暂定的期限是截止到今年年底为止,目前还没有酝酿新的调整方案,因此个税返还政策目前不会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