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纳税款后向国库划解税款的过程。按照我国国库制度的规定,各级国家金库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未设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其国库业务由人民银行委托当地商业银行办理。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县及县级市、区设立支金库,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乡(镇)金库。所有税款等预算收人以缴入乡(镇)金库或支金库为正式人库。支金库或乡(镇)金库以下的国家预算收人的收纳业务由各商业银行基层营业机构代理(银行各基层营业机构在国库制度中称为国库经收处)。所以,税款缴人各银行基层营业机构之后必须由其通过税款报解,将当日所收纳的税款划转国库。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