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营业牌照税

2012-12-27 01: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财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财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旧中国国民政府时期对娱乐、牙行、典当、酒馆、旅馆、迷信品、婚丧礼仪等业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1941年开征。按当年公布的营业牌照税征收通则规定,依全年营业总额大小,分六级征收,最高税率不得超过营业收人额的2.5%。1944年改为按资本额多少分等级征收,最低每年为10
旧中国国民政府时期对娱乐、牙行、典当、酒馆、旅馆、迷信品、婚丧礼仪等业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1941年开征。按当年公布的营业牌照税征收通则规定,依全年营业总额大小,分六级征收,最高税率不得超过营业收人额的2.5%。1944年改为按资本额多少分等级征收,最低每年为10元;最高不超过资本额的5‰。1947年修正后的《营业牌照税法》规定,税率最高不得超过资本额的3%。营业牌照税属地方收入,开征之后各省原有牙帖、当税等类似税种一律取消。具体征收税额由各省市政府规定。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699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