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资加“外快”超12万需申报个税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27 01:56
导读: 距离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人群自行申报“最后期限”还剩不足一个月,日申报人数逐渐开始呈上升趋势。记者昨日从海淀、顺义、丰台等区县地税局了解到,各局申报人数均已过万,海淀区更是超过两万人次,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增长。“我的工资收入加起来不到12万元,但如果

  距离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人群自行申报“最后期限”还剩不足一个月,日申报人数逐渐开始呈上升趋势。记者昨日从海淀、顺义、丰台等区县地税局了解到,各局申报人数均已过万,海淀区更是超过两万人次,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增长。

  “我的工资收入加起来不到12万元,但如果算上今年出书得到的稿费收入,就超过12万元了。是不是也要申报?”一位高校教师向地税部门咨询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按照规定,年所得12万元包括了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兼职收入、稿费、红利等11项所得。而不需要计入年所得的主要有: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国债利息、保险赔款、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等。

  实际上,一部分工薪阶层虽然每年的工资收入在总收入中占“大头”,但还有数目不算小的“外快”入账,比如设计费、稿酬、评审费、讲课费等等,一些纳税人正是加上了这些外快,便一下子迈过了“12万元申报”的门槛,成为高收入一族。“目前对于这部分纳税人的申报管理主要还是引导自觉申报为主。”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虽然这些纳税人的非工资收入比较隐蔽,但其实也是“有迹可循”,比如通过出版社、学校等劳务费发放单位查询。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055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工资加“外快”超12万需申报个税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财税法问题
工资加“外快”超12万需申报个税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工资加“外快”超12万需申报个税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20.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财税法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9.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