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单位支付职工福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2016-07-06 10: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财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财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单位为职工支付的福利费用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收入,应并入支付当月该职工的工资、薪金中,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某单位会计问:

  我们单位最近效益不错,为了鼓励大家,拟在近期组织部分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单位和旅行社结算。取得旅行社开具的正规发票,计入单位的“应付福利费”中。这部分由单位支付的福利费是否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单位为职工支付的福利费用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收入,应并入支付当月该职工的工资、薪金中,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69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