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税已停征
根据《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其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两个法律文件,其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是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文件,制定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
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见其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也就是以规范
税务机关征税的方式、方法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不是装修税的开征依据;而
作为装修税的开征依据的《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已于二○○四年九月十三日经深
圳市政府三届一二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
经济性裁减员工办法〉等19件规章的决定》予以废止(具体内容见深圳市政府(2004)136
号令中废止的第十一条法规);所以装修税的征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