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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机关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12-27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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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的渠道,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增进了解和沟通的桥梁,为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协调征纳关系、整顿税收秩序,引导社会及纳税人关注、支持税收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1991年起,税收宣传月活动至今已走

  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的渠道,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增进了解和沟通的桥梁,为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协调征纳关系、整顿税收秩序,引导社会及纳税人关注、支持税收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1991年起,税收宣传月活动至今已走过了16个年头,经过多年的努力,此项活动作为税收宣传的主要形式,逐渐被社会各界所广泛接受,为增强全民自觉纳税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无论在税收宣传的形式上、内容上以及取得的效果上都有新的创意和新的突破,这为做好税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长期以来,税收宣传的目的与作用被逐渐淡化。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更象一个原本塌实的人,被强行披上华丽的新装,招摇过市,从目前情况看,税收宣传活动在形式、内容和深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宣传活动的效果,笔者就近年税收宣传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提出一些浮浅的看法。

  一、税收宣传的一些不足之处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税务机关没有真正把税收宣传当作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认为日常税收任务重,税收宣传既费时又费力,是一种“额外负担”,对活动缺乏责任意识,不是积极主动的参与,而是消极被动地应付。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都按程式进行,上级怎样安排,我们怎样干,门口拉拉横幅,街头摆摆摊点,走走过场,由于思想认识上不去,措施不得力,造成宣传效果不明显。

  2、形式重于目的,本末倒置。主要表现在不分受众泛泛而谈,无针对性;政策宣传过分专业,枯燥乏味,难于理解;片面追求形式不问效果,大而哄;花样翻新但不能长期坚持。而形式上,也比较单调,常用的形式是摆摊设点,散发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邀请一些文艺宣传团体进行一些文艺演出,请新闻媒体单位介入,进行相关的报道,营造税收宣传氛围。这些形式常年使用,缺乏创意,已经难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作用并不明显。

  3、重点和方法把握不准确。税收环境大幅改善,纳税人素质整体提高,而税收宣传仍停留在简单的说教,强调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胜于强调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强调违法惩罚胜于强调尊法的鼓励。宣传的手段落后于税收管理的手段,服务意识在税收宣传中未得到充分体现,宣传的责任未得到合理的分解落实。税收宣传一直是税务部门在唱“独角戏”,缺乏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没有考虑到这些单位和人员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在宣传对象上,也只是针对有纳税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对整个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page]

  4、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断层。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的办公室负责面向社会、媒体的宣传、报道,而办公室的行政职能造成文秘人员对税收业务缺乏职业敏感,不能准确把握近期宣传重点;职能科室负责所辖政策业务的宣传,不能准确把握受众理解程度,同时由于精力所限,基本上是照本宣科,一纸公文“公告”了之;办税服务厅征收期工作本身繁重,咨询窗口稍有闪失,就会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而恰恰与纳税人面对面机会最多,有条件进行针对性,一对一宣传(辅导)的税收管理员的这方面职责被一再弱化。

  5、宣传深度不够,未得到综合利用与理解。每年的税收宣传活动也常常是围绕上级的税收主题进行宣传,这样与税法相关趣味知识、纳税人应该享受的权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时应得到的服务等深层次的内容无法知晓,无法得到体现。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的“家务事”,是税务机关的本身职责所在,殊不知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只能解决税收的“入口”问题,而社会及纳税人更加关注的是税收的“出口”。

  同时,税务机关应改变传统的税收宣传理念,树立严格执法,高效服务,增强办税透明度等就是税收工作的最好宣传的服务观念,将税收宣传月变成税收宣传工作的“纪念月”,而不是“攻坚月”。

  二、完善税收宣传的对策

  税收宣传是依法治税的永恒主题,开展税收宣传,促进依法治税和诚信纳税,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就是打牢这种基础的前提和保障,要从纵深的层面上发挥税收宣传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笔者认为做好新时期的税收宣传工作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宣传经常化。加大税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集中式的多渠道、多形式而富有成效的税收宣传非常必要,但要力戒税收宣传“四月里来,五月里走”的现象,就需要在精细化、经常化上下功夫,加强职能科室与分局的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该大规模宣讲的由职能科室集中宣讲,该印发资料的由职能科室统一印发资料,该个别辅导的由税收管理员到户辅导,并就此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避免把税收宣传资料或税收公告一送了之、一“公告”了之的做法。税收宣传的经常性要在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体现出来,只有做到宣传在随时随地,突出于点点滴滴,特别是对纳税人多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工作,税收宣传工作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落实。[page]

  2、宣传社会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参与税收宣传,大力宣传税收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提供财力保障和调节分配,调控经济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纳税人勤算帐,算明帐。重视纳税人的基本权益,政府责无旁贷。认真宣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弱势群体,让其从实惠中体会党的政策的温暖;而税务机关只是行政链条中的一环,还需政府各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的有效协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从另一渠道宣传税收的作用,赢得社会及纳税人对政府财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税务机关也要积极争取政府及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配合,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征税,严格管理,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3、宣传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发展日新月异,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管理方式。税收宣传也应积极融入社会信息化发展潮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信息技术,开发信息宣传阵地,同时为今后网上办税的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服务积累经验,形成一个融税收宣传与税收服务于一体的税收信息窗口,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设立税务咨询、办税指导、税收法规、税收优惠等平台,发挥网络覆盖广、信息储存量大、费用低廉、查询方便优势,便利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减少纳税人的纳税费用,提高税务行政效率。要摒弃各种司空见惯的宣传形式,把税收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凭借高科技手段和以文化宣传等多种渠道为载体,以新颖、有趣、独特的形式来吸引纳税人。

  4、宣传人性化。这需要税务机关进一步转变宣传观念,把税收在促进平等竞争、增进社会福利、缩小贫富差距、推进社会公平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贯彻于税收宣传工作的始终;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咨询和税收宣传辅导,尊重纳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依法保护好纳税人的权利,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宣传工作的重点。要多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税收宣传辅导,融洽征纳关系。在税收宣传中,要做到分门别类,有的放矢的进行税收宣传,如:城市注重税法进社区、进课堂;乡村注重税法进村庄、到农户;对社会公众以宣传税收基本知识为主;对青少年注重在税收的一般知识上进行宣传;对农村注重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讲解;对纳税人区别其生产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宣传讲解部分税法条例、政策等。

  5、宣传依法化。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工作的灵魂,也是税收宣传效果的根本所在,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使纳税人放弃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想法,提高依法治税的透明度,让纳税人知道缴的税都用在何处,增加纳税的自豪感和自觉性,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严厉打击偷、骗、欠、抗税,处理好宣传与处罚的关系,既要发挥好宣传这把“软剑”作用,以柔克刚,又要发挥好处罚这把“利剑”作用,强化执法刚性,相得益彰。只有通过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纳税人缴纳才能缴的放心、甘心,增加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使依法治税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page]

  税收宣传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美德,做到依法纳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税收宣传就是要让税收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税收,让税收宣传贴近纳税人、情系纳税人、服务纳税人,这是税务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服务水平的一个崭新课题,要真正让税收宣传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机关、走进市场、走进企业、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公民诚信纳税意识,努力打造一个诚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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