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收优惠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税收优惠3: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而逃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主要表现有: 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帐凭证,虚报、多报费用和成本,少报或不报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额,隐匿财产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回已纳税款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如由于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因工作粗心大意,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法律依据:
《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第三条 维护和强化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和强制执行权。赋予税务机关必要的检查权和强制执行权,有效地制止偷、漏、欠税和严厉打击一切暴力抗税行为,对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征管手段,改善税收管理,建立起良好的税收秩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条例》和 国务院《决定》依法执行税收检查任务,任何人不得拒绝。有关部门应予支持和配合,并提供方便。 对于有偷、漏、抗、欠税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认定,仍拒绝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罚款的,税务人员经区、县税务局长批准,有权依法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入库;有权对其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冻结其应当缴纳税款和罚款数目的业务款项,待税务机关查实定案后组织入库。对临时 经营者,有权按规定扣留其部分货物或预交保证金,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的,经区、县税务局长批准,有权将扣留的货物变价或将预交保证金抵缴其应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最新税收优惠的法律知识。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要区别于逃税、漏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