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湖北:武汉对使用节能设备的企业减免税

2012-12-27 0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财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财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该市将力推建设绿色建筑。据介绍,绿色建筑因普遍采用太阳能、风能等,不仅节能65%以上,而且节地、节水。根据该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国家、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该市将力推建设绿色建筑。

据介绍,绿色建筑因普遍采用太阳能、风能等,不仅节能65%以上,而且节地、节水。

根据该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国家、省、市确定的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等,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

武汉市将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节能等专用设备的企业,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纳税额中抵免。发展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的建筑单位,可申请减免水资源费。对没有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或市建委组织的相关机构审查认可,以绿色建筑名义进行宣传的,将处1万元罚款。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580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