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浙江:营业税执行时间调整 主城区余杭萧山各不同

2012-12-27 01: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财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财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临近春节的1月26日,冷不防出台的新国八条涉及到营业税的调整。浙江省农税中心迅速反应,发通告称1月28日即施行新的营业税标准,房产证未满5年的住宅转让的营业税征收基数由原来的成交差价变为成交总金额。春节期间,坊间有传言称二手房交易中的营业税开始执行时间有

  临近春节的1月26日,冷不防出台的“新国八条”涉及到营业税的调整。浙江省农税中心迅速反应,发通告称1月28日即施行新的营业税标准,房产证未满5年的住宅转让的营业税征收基数由原来的成交差价变为成交总金额。

  春节期间,坊间有传言称二手房交易中的营业税开始执行时间有所调整,记者从省农税中心得到了调整后的新时间节点。

  早在1月28日下午,记者曾经致电省农税中心,工作人员称当日就施行新的营业税政策,并表示以哪种标准收税,要以房管局的受理时间为准。而记者再次致电省农税中心,工作人员称开始执行的时间有所改动,主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成交(指6大城区,不含萧山和余杭区)由原来以房管局受理时间为准调整到以网签时间为准。

  工作人员称,在1月27日之前(含27日)成交的合同按照原来营业税调整,之后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大部分成交都是通过中介公司成交,所以可能涉及到很多协议,比如意向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这些都不能左右省农税中心认定的标准,省农税中心唯一的标准为交易合同上的成交日期,即上传到网上成交系统的日期,他们在拟定征收数额的时候会进一步核查签约时间。

  至于萧山区和余杭区按照哪个时间节点执行新变化呢?省农税中心工作人员称这个不在他们的管辖之内,要看当地的地税部门的规定。

  记者分别致电萧山区和余杭区的“12366”地税热线,得知这2个区域对于新营业税执行标准的时间节点的规定也有所不同。萧山目前仍旧按照房管所的受理时间为准,受理单时间在1月28日之后的按照新标准执行;而余杭区设有二手房申报窗口,征税时按照申报时间为准,1月28日之后申报的开始按照新标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rystal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81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