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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立案会抓人吗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26 14:49
导读: 在我国,你一旦违反相关的税务的法律规定,税务稽查部门就会进行立案,那么税务稽查立案了,可以对其目标进行抓捕吗,他们是否具备这个权利?今天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税务稽查立案会抓人吗及相关问题的解答。

  一、税务稽查立案会抓人吗

税务稽查立案会抓人吗

  税务稽查时间不能确定,可能较长。税务稽查局专门办理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不过法律没有赋予稽查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如果他们抓人就违法行为。当然,如果纳税人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税务稽查部门可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毕,证据充分的时候,检察院批准完逮捕,公安机关才可以抓人,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对有违法行为但后果轻微的、或情况紧急非当场处罚不可的等情形,可以采取简易程序处罚。

  使用简易程序时,税务人员应出示税务检查证,说明处罚理由,应允许被处罚者口头申明意见,并应填写有预定格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对于有些行政处罚需经税务机关领导批准,而在紧急情况下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请求审查批准的,在实施处罚后应补办有关手续。税务人员当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及时报所属税务机关备案。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是依法人予20元以下的罚款;二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一般程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违反行政法定义务的当事人决定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取证。一般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1.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并立案

  当税务机关发现有行政违法行为时,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行为简单明了、事实清楚、违法后果轻微的,应及时作出处罚决定;对于违法行为情节复杂、事实不清或未查出违法人的,应立即立案查处。

  2.调查、取证、

  税务机关在立案后,应当组织力量,查清违反税务行政法规行为的事实,收集有关证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各类税务案件的调查取证由税务机关的有关调查机构负责;案件调查结果的审查由各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审查机构负责。税务机关的调查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申辩意见,并对陈述、申辩情况进行记录或制作《陈述申辩笔录》。调查终结,应制作《调查报告》并及时连同所有案卷材料移交审查机构。

  3.审理

  审理是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的主要阶段。审理机构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理:调查机构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适用的处罚种类、依据是否正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当事人陈述、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经听证的,当事人听证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等。

  审查机构应当在自收到调查机构移交案卷之日起10日内(听证期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审查终结,制作《审理报告》并连同案卷材料报送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

  4.裁决

  裁决是税务机关根据违反税务行政义务人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违法后果,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违法人进行具体的处罚决定。审理终结,税务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对于确有应受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处罚;对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予以处罚。

  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本机关负责人签批意见之日起三日内,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制作《处罚决定书》报送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发。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否则,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得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

  税务机关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的逾期不履行税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税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听证程序

  税务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这就是所谓听证程序。

  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及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税务机关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听证应当依照下列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税务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昕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姓名及有关事项。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长期限。

  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进行。听证由税务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代理。

  4.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意见;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5.听证结束后,依法作出决定。

  三、税务稽查是怎么构成的

  稽查选案

  确定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稽查选案分为: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

  人工选案的基本方法是抽样。实施抽样又分为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在实行抽查选案时,一般都采用随机抽样法,它是按照概率规律抽取稽查对象的一种方法。

  计算机选案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行业生产经营指标平均增长值分析、分行业财务比率分析、企业常用财务指标分析、流转税类选案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限制列支项目指标分析、进出口税收指标分析、税收管理指标分析等。

  举报是税务机关发现案源最多的一种途径。

  其他选案方法指:转办、交办等。

  审理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对其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实施稽查完毕的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案件实施、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税务稽查审理主要包括: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合法。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审理终结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

  3.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4.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移送。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强制执行

  随着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也在不断提高,税务稽查文书送达后,被查对象一般都能自动履行税务机关做出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自动办理补报缴纳。逾期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看到这里,找法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相关的法律是没有赋予稽查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的,因此纳税人达到了严重违法,也只能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好了以上就是税务稽查立案会抓人吗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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