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票专用章刻制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厦门市公安局刻制公章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4)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个体工商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和证明。
业务流程:填表、报送相关材料到厦门市欣地税务师事务所柜台受理——刻章单位——欣地柜台领取。如需刻制两枚以上发票专用章的,需由地税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受理。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5个工作日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