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是我45000元负债,前任老公有1290零元负债,我什么不必,赡养费出不来,人民法院给判离异吗?我提起诉讼2次了,第二次他开庭审理来啦,他坚持不懈叫我出赡养费,我反对,由于是我债务,每个月的薪水都不足清偿债务,人民法院能判离吗,请善心的刑事辩护律师跟我说一下?感谢

刑事辩护
2021-03-22 18:5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你好,夫妻期间的负债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后对该笔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 只要对方坚持离婚,可以达到目的。你应该收集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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