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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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昊
合伙人律师
吉林吉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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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律师咨询
吉林律师问答
请问,吉林省对原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有新规定吗?
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有:1、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2、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3、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
亲戚家的独生子已故,剩下两人,在吉林省农村,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
2022年5月10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
吉林省对正户消王是怎么规定的
需要根据的当地补偿政策
你好我是吉林省那边的户口,想迁内蒙这边,
内蒙这边的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开准入证明,在吉林那边把户口迁出,然后落在内蒙这边就可以了。
你好,我在山东上初三,户口是吉林白山的。想回去高考什么时候能回去。
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答复为准
吉林加盟合同纠纷该怎么起诉,法律上如何认定,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加盟合同可以起诉。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违约,且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方需要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递交给管辖区的法院。人民法院会审查案件事实和诉讼对象,立案后,起诉方需要交诉讼费。 接着法院会发放通知书,通知被告举证。最后法院会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是黑龙江的,男方是吉林的,男方起诉离婚在本地可以吗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但起诉离婚一方应提交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证据。 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为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若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吉林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该如何诉讼,有哪些规定,怎么规定的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是一方提起的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属于确认诉讼。确认诉讼的基本特点是法院只需要确认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判决中没有付款内容和可执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吉林合同纠纷应该如何举证,怎么规定的
你好!合同纠纷可多呢。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等,你能具体点吗
吉林省白山市社会保障缴费不到15年,可以补缴吗?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