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法律问答

我2005年4月进入公司,合同于2010年7月7日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支付几个月的补偿金,还有从2005年4月6日到2007年12月31日的工作期间,没有周末的假日,假日的假日也没有领工资,这两年的加班费可以回去吗

2021-01-24 11:0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