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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交通事故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

2021-05-1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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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驾驶车辆时候经常能够遇到交通事故,这对于当事人的生活其实是有很大影响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在公诉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话,要了解一下为自己辩护的具体方式。那么公诉交通事故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公诉交通事故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

  法庭上自我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公诉交通事故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院告),他会帮你弄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你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你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

  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

  三、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关于公诉交通事故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的相关介绍,对于造成事故的处理,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方式,同时要了解一下处理的时限,公安机关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检查的结果来进行责任的认定。对此有不明白的,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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