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事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2年12月1日法发(1992)39号《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1条规定,当事人应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page]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起诉条件[/page]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起诉条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也就是说事故的当事人、车辆所有人都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②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也就是说被告应当是对方当事人、车辆所有人,要有具体请求被告赔偿的款额和相应的事实、理由与证据。包括总损失额、已赔偿额、相应的单据等。
③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有代理人的,列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④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也就是说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应当对损害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年之后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保护,案件就不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