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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乘车人民事答辩状

2021-05-0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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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需要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过错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认定责任,划分责任具体由谁来承担。有时因为责任的划分问题,可能还会引发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被告乘车人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被告乘车人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李X、男、43岁、汉、住北京市XX区

  被答辩人:王X、男、24岁、汉、住北京市XX区

  答辩人因王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原告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请法庭对诉讼费的承担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第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海淀区北四环路主路中关村1桥,答辩人李X驾驶宝来牌轿车(京XXX)由西向东正常行驶,适有李XX驾驶骐达牌轿车(京XXX)同向行驶至此,骐达轿车(京XXX)前部与宝来轿车(京XXX)尾部发生碰撞,致使宝来轿车(京XXX)的右前部将进入四环主路站在隔离设施一侧行车道上候车的张X、王X撞到,发生交通事故。(事实见: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勘查笔录。)

  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及调查情况

  事故认定书查证核实:“答辩人李X体内酒精含量为0MG(毫克)/100ml(毫升),宝来轿车(京XXX)已按规定定期检验,经人工检验,该车整车制动有效,答辩人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可见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

  3、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错误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中认定:“李XX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使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负主要责任。答辩人李X架车未确保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因此负次要责任。”

  事故认定书在事实认定中并不存在答辩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相反,所查证事实都明确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对答辩人来说不存在任何过错,纯属一场意外事故,应确定无责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有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无责任。)

  事故认定书对被答辩人的过错视而不见,认定其无责任是错误的。

  第二、被答辩人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医疗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误工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护理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交通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答辩人:XXX

  XX年 XX月XX日

交通事故被告乘车人民事答辩状

  二、被告答辩状注意事项

  1、应当心平气和面对。你被人告到法庭,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得丢脸。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办法来分清是非。

  2、是否有必要写答辩状。因为答辩状本身也可归类于证据,故你在提交答辩状时,稍有差错,就可能会被原告抓住把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尽量不写或者简单地写几句提纲式的答辩内容。虽然法律规定答辩期在15天(简易程序),30天(普通程序),但不提交答辩并不是答辩权的丧失,你仍然可以在庭审时答辩。如果原告诉请的事项属实,在写答辩状前,应当首先考虑陈述目前的困境以便求的原告谅解,故你应当主动与原告协商,而不是如何去请律师,如何写答辩状。

  3、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有些法律人士认为,答辩便是应诉,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法院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另外还有合同履行地,不动产地等特殊管辖的原则,这里不作解释了。

  4、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当被告,没有证据反驳原告的证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你即使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而并非是客观事实,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5、如果原告提起了财产保全,应当权衡利弊,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在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你应当根据双方的争议事实以及保全对你公司或你个人的影响来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无理或恶意诉讼,你应当提出复议,要求解除保全;如果保全超过诉讼标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超过部份的财产保全;如果你认为原告的保全并无必要,你即使败诉也有能力承担债务的话,可以用现金或财产等提供担保,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如果纠纷的责任确实在你方,而法院的保全导致你的经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时,我建议你尽快与原告协商。

  6、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一定请律师。因为与原告面对面对簿公堂,增加法律知识,也可省去一笔代理费用,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确实错了,平心静气与原告谈一谈,消除误会不是一举两得吗?

  7、双方是否有和解或调解的余地。如果对方的起诉为事实,诉讼请求也是正当合理的,我认为没必要去写答辩状,如果一定要写,你就诉一诉你的苦,你的无奈吧!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法律咨询:

  网友:被告一定要写答辩状吗?

  律师:不是强制规定的,可以不写。不写说明你放弃你的答辩权利。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被告乘车人民事答辩状怎么写的内容。其中必须包含自己的答辩理由,也即自己反驳对方观点的理由与证据。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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