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允许同村的李某坐在农用车车斗里搭车,不想在行驶中,李某竟一头撞在限高杆上身亡。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通州法院近日判决杨某赔偿死者家属22万余元。
今年2月27日,通州宋庄镇小邓各庄村村民杨某开农用车去送牛奶,同村的李某拦住他的车要求搭一段路。农用车开出去三四分钟后,杨某突然听到车后面传来一声惨叫———坐在车斗里的李某一头撞在限高杆上,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法院认为,杨某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李某搭乘货车时站立在车斗内,未注意安全,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