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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五分钟搞掂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3-03-26 10:41
导读: 2003年3月1日,在广州市天河北路,交警对一宗大客车与面包车轻微碰擦的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将快速处理书交给肇事司机。交警不到5分钟就把肇事车辆撤离现场,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刘继明摄3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最新颁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正式

  2003年3月1日,在广州市天河北路,交警对一宗大客车与面包车轻微碰擦的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将快速处理书交给肇事司机。交警不到5分钟就把肇事车辆撤离现场,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3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最新颁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正式实施。根据交警统计,昨日共发生轻微和一般交通事故155宗,快速处理 71宗,自行离开现场8宗。如按每宗事故节约时间20分钟、每小时每车道1200台车的通行流量来计算的话,昨日广州一日可多通行约6万辆次。

  快速处理 消防车通行无阻

  当日上午10时45分,天河北与天河东交界路口车流不断,车速甚缓。原本拥挤的车流在天寿路由北向西方向往右转弯时突然顿住不动,顶头的两辆车在抢道时发生追尾事故。一辆以粤 B开头、由龙岗开往广州火车站的客运车心急抢道,不慎“擦伤”了一辆以琼 A开头的面包车。

  正在路口值勤的交警见状马上赶去,询问情况,标明车辆位置。10时50分,两车被移至路旁,被完全堵在后头的车流开始慢慢挪动。10分钟后,车流完全恢复正常。而就在此时,几辆消防车呼啸着从刚刚恢复正常的街道通过,几分钟后,又心急火燎地从原路返回。原来,就在两辆车发生碰撞后不久,万寿路附近突发火情。正在值勤的交警对记者说,火灾可不等人,幸亏我们快了稍许。如果因为事故处理慢,把路堵了,这火可能就没有这么快被扑灭了。

  肇事司机 当场赔偿一千元

  从标记现场来看,客运车明显是违章变道,一不小心没处理好,不仅压上人行道,将路旁栏杆碰了一下,还“心急”地“吻”上了面包车的腰部。现场事实清楚,仅造成车辆轻微损坏,值勤交警立即就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判定如下:客运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由客运车司机王先生负责小面包车的损坏部分,金额由物价评估中心核价为准。

  判定出来之后,王先生就有点着急。客运站还有大堆乘客买了票在等车,如果要去物价评估中心估价,时间可就真的来不及了。但自己理亏在先,来自海南的李先生(面包车的司机)正等着索赔呢。怎么办?王先生和交警商量之后想出一个办法,干脆现场与李先生讲数,当场付给了李先生一千元钱,了结了这场“恩怨”。

  于是,事故发生后不到半个小时,王先生没被扣车扣分,开着车又上路了。李先生则对记者说,这个规定很好,昨天来到广州就已经知道从今天开始就施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了,但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成为了当事人之一。就这件事来讲,《通告》实施前处理起来可能就会慢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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