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1月4日接交警部门通知,说所驾车辆与电动车相擦(目击证人报的车号,但不能确定)需开到停车场进行痕迹签定调查,但到今天11月12日还没结果.请问
1调查是否有期限
2如无痕迹,到最后还有什么法律程序要走
答:1、交警部门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的期限是二十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处长十个工作日。
2、若鉴定结论是无痕迹,交警部门会作出相应的处理结论,你若有异议,可以在三日内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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