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我骑电瓶车和一辆轿车相撞,医院检查拍片后显示右脚踝骨折,后打上石膏住院,共请假76天。事后事故双方去交警队处理,交警根据请假天数计算出对方应赔偿我误工费4900元,但是对方不同意,只赔偿我900元。现在我想起诉肇事者,请问通过起诉我可以得到那4900元的赔偿么? 杨先生【解答】 是否应该得到赔偿,应该根据您因该次事故导致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您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