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消费支出16683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375元;
据新华网公布,据统计2009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而2008年为227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而2008年为9258元。同比分别实际增长9.7%和9.5%。这样从2010年5月1日起,浙江省(除宁波市)人身损害死亡、残疾赔偿金将有大幅度提高。受害人可选择适当时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