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
2007年12月,黑龙江省司机程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京珠高速公路538公里加300米处时,与陈某驾驶的货车追尾,造成陈某车上乘车人于某死亡。案发后,于某怀孕4个多月的妻子张某索赔未果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请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虽其主张的被抚养人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但为充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故法院判决被告程某赔偿于某遗腹子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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