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要如何计算

2020-04-06 11: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虽然交通事故中一般造成的是人身方面和财产方面的损害,但此时却也会给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精神造成一定的影响。此时除了要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作出赔偿外,往往还会涉及到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要如何计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要如何计算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

  2、从加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这里的过错责任仅限于过失,不包括故意。因为故意以道路交通事故致害他人,则构成刑事犯罪,不是民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应根据加害人的过错大小加以考虑,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

  (2)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数的多少,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其他应当赡养的家庭成员,如果超出其经济能力,使判决得不到实际履行,亦无实际意义。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3、从客观角度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3)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

  基于上述原则和考虑,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具体如下: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就是指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具体规定可以查阅《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另外,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要如何计算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在实践中,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489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