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主体的确定

2012-12-26 19: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车辆买卖有过户的情况下,如果该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由实际车主作为民事赔偿主体。这同样也是基于车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归属的理论依据。因为,车辆虽然有过户,名义上仍属于原车主所有,但实际上原车主已经丧失了运行支配权,运行利益

  车辆买卖û有过户的情况下,如果该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由实际车主作为民事赔偿主体。这同样也是基于车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归属的理论依据。因为,车辆虽然û有过户,名义上仍属于原车主所有,但实际上原车主已经丧失了运行支配权,运行利益也归属于实际车主,所以再让原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函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δ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时指出:“连环购车δ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既不能支配汽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δ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Υ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要提醒注意的是,车辆交易不办理过户手续,Υ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另外,原车主仍会承担较大风险,比如,如果车辆肇事后驾驶员逃逸且找不到实际车主,而原车主又无法举证车辆已转让给实际车主的情况下,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至少,受害人起诉时一般并不了解实际车主是谁而会将原车主列为被告,不管最后法院如何认定,原车主必须要向法院举证证明车辆已转让,既浪费精力,又浪费财力。因此,车辆交易时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编辑推荐: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668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