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来车无证驾驶 出借人选人不当需担责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26 11:17
导读: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借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出借人马某与借车人李某负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李某与被告马某是朋友关系,2010年3月18日,被告李某向被告马某提出借用车辆请求,碍于情面,马某同意借车,当日,被告李某驾驶该车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借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出借人马某与借车人李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李某与被告马某是朋友关系,2010年3月18日,被告李某向被告马某提出借用车辆请求,碍于情面,马某同意借车,当日,被告李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车人受伤。后交警队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乘车人无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且未确保安全车速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其是直接责任人。被告马某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是该车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享有者,对车辆负有严格的管理义务,其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借给被告李某使用,被告李某驾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人身伤害,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应该对其在借用人的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故车辆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对乘车人的合理损失应按其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020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借来车无证驾驶 出借人选人不当需担责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交通事故问题
借来车无证驾驶 出借人选人不当需担责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