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交警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不合理,怎么办?
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事故一方如不服责任认定,可先向上一级交警申请重新认定。按《行政诉讼法》规定,如对新认定不服,还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法院判令交警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但最高法院和公安部曾发布《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把责任认定书排除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之外。因此,在实践中,对事故责任认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官司,很难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