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肇事的整套事故后,如果对方不承认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可以通知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交通勘察现场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就不怕对方不承担了。对方不认帐也可以拿着交警给的交通事故判定书到法院去起诉维权。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简单来说,如果对方不承认交通事故责任的话,可以通知交警到场处理并且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有了责任认定书对方还是想赖账,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不承认怎么办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