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倒查制是指在车辆运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都要清理、倒查,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处罚的要进行处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经过、找准事故原因、查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查实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对未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应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一)检查车辆情况,查看安检合格单。
(二)检查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车辆保险是否有效。
(三)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确认证明、体检回执、三年无事故证明、内部准驾证。
(四)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对驾驶员进行培训、考核,查看相关资料。
(五)对责任人的处理:
1、对直接负有责任的人给予查看或开除处分,并调离岗位,负有一般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处分或经济处罚。
2、主管领导有权对负有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或降职处理,给负责一般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处分或经济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是先检查车辆情况,查看安检合格单,然后再检查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车辆保险是否有效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是怎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