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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么

2021-05-1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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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路上行驶会看到一些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发生小碰撞小摩擦,这种交通事故一般都可以自行协商赔偿问题,但是事故较大的就需要由交警进行处理。而交通事故在发生时会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且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么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么

  1、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协调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么

  二、主要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是投诉和反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向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投诉或反映,相关部门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新的认定书。

  2、是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意见,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如果法院认为事故认定书确有错误,其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并据此作出相应的民事判决。

  三、如何解决申请行政复议?

  (一)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么”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意见,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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