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第13号批复的规定,机动车被盗后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呢?笔者认为也不应承担垫付责任,因为车辆被盗后,实际上已脱离的车辆所有人的控制范围,车辆所有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且对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第13号批复的规定,机动车被盗后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呢?笔者认为也不应承担垫付责任,因为车辆被盗后,实际上已脱离的车辆所有人的控制范围,车辆所有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故其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没有义务对犯罪分子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垫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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