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没有伤残需要鉴定吗

2021-05-11 16: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就会有伤残的情况发生,我们都知道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有伤残情况就需要做伤残鉴定并且有鉴定书吗,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都是根据鉴定出的伤残情况进行索赔的。但是在没有伤残的情况还需要去做伤残鉴定吗?下文是小编针对交通事故没有伤残需要鉴定吗所罗列出的知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交通事故没有伤残需要鉴定吗

  需要做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以后才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具体确定赔偿的数额。下面是伤残鉴定的一些知识供您参考: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第二,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交通事故没有伤残需要鉴定吗

  二、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中尽管是没有伤残也是需要做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是根据伤残鉴定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去进行赔偿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没有伤残需要鉴定吗”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782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