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0-10-02 20:45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导致受害者人身出现损害的情况下,由鉴定机构对确定受伤人员伤残程度,以此作为赔偿的法律依据。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偿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

  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如果与医药费一起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应该进行承担。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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